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方案范文1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滁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全椒县司法局的要求,为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为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援助,在武岗镇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
上柏社区《便民服务站》,就是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便民服务为手段,通过建立《便民服务站》的形式开展便民服务工作,力所能及地为社区居民做些实事。
首先,我会做好信息的对接。我会联系委托方负责人全面了解此项惠民工程的具体情况,比如惠民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的初衷,为群众提供了哪些便民惠民服务,全年共服务了多少人次,群众满意度如何,是否有意见反馈渠道等,并请他将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电子稿发送给我。
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中心认真落实常务副市长肖友才同志在3月13日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力支持、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倒排工期,采取分类实施,梯次推进的方式。
村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使用 ,便民服务大厅(中心)、便民服务站、便民服务点建设情况 今年来,继续按照《**县村活动室建设三年规划(XX年—XX年)》和《**县关于加强村活动室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了村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使用工作。
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一定的货币补偿,有的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就业安置。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6500元。
重庆现在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土地补偿费16500元/亩(其中:80%即:13200元/亩,直接划拨给 永川 社保 局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 养老保险 ,20%即:3300元/亩,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配)。 青苗费:3000元/亩(建设用地面积除外)。
十)受让方申请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十一)其他需要收回、收购、储备的土地。第七条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注销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依法按期、按规定向储备中心交付土地。第八条土地储备采取收回、收购、置换和征用的方式进行。
如何做到:积极学习和了解征地拆迁法律知识,熟悉征地拆迁流程,可以对征收方的拆迁流程进行参照比对,判断征收方是否依法履行征收程序,自身权利是否得到了合法保障。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收集当地政府在拆迁时发布的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等各类文件。
二是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工作人员要到拆迁户家里促膝谈心,帮助计算补偿账目,计划迁后的生活等,有效消除与动迁群众之间的隔阂。三是对弱势群体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应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
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征地补偿费支付到位,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局。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有关程序,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各项工作。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包括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状况,如房屋用途、产权归属、面积等;各种补偿、补助费用的概算;产权调换房屋安置的标准、房源及相关证明文件;临时过渡方式及期限等具体措施。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将在勘测调查完成后公布。对于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行为,将不予补偿。
年泰安市拆迁村庄名单 道朗镇鱼西村、西张村 根据《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泰岱征预公告〔2023〕1号),计划征收道朗镇鱼西村、西张村土地,用于泰安市岱岳区殡仪服务中心(泰安市第二殡仪馆)项目建设,用途为殡葬用地。
年泰安岱岳区最新拆迁村名单满庄镇南留南村 根据《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泰岱征预公告〔2022〕19号):征收1个地块,东至满庄镇南留南村土地,西至满庄镇南留南村土地,南至满庄镇南留南村土地,北至满庄镇南留南村土地,面积14453 公顷,涉及满庄镇南留南村村民委员会。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搬迁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搬迁。征收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实施房屋征收工作。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向泰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直辖市征地争议。签发用地证书:有偿使用土地的,应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的,向用地单位签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单位持使用土地证书办理土地登记。
政府拆迁流程及细则(一)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一定的货币补偿,有的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就业安置。
其余的报省政府)审批; 国务院或省政府审批后,市县政府收到审批单后在10日内发出征地公告。市县国土部门拟定 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并公告征求群众意见,相关权利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县国土部门然后报市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征地,就是把土地从集体变成国有,通俗说就是拆迁、清表。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国有土地划拨流程是:首先用地单位需要向市国土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其次再经过国土局的审查之后符合条件的即可划拨土地。如果是向市国土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报批手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办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