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三年完成的不少于8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及不少于4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2亿元,或不少于5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这些项目已通过验收。
2、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资质等级划分为一至四级,等级越高,集成能力越强。一级资质单位具备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以下级别的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能力,涵盖了大规模到小型企业的广泛需求。
3、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是指企业现有二级资质证书的首次获证时间须满两年。二级资质满两年后,企业方可向评审机构提交一级资质申报材料。企业由一级资质降为二级资质,其现有二级资质证书的获证时间须满6个月后,方可向评审机构提交一级资质申报材料。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标准: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5、特一级: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11年7月份开始启动系统集成特一级资质的认证和评审工作,旨在推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做大做强,维护国家党政、军队、金融、电信、交通、能源等重要领域安全可靠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保障。
6、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等级是衡量企业在计算机系统集成领域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该资质等级分为不同级别,通常包括一级、二级、三级等,每个级别都有相应的申请条件和评估标准。在计算机系统集成行业,资质等级不仅代表了企业的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还是客户选择合作伙伴的重要依据。
1、甲级通信信息网络系统企业资质标准信息网络系统建筑施工企业有关负责人资历: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有6年以上从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作经验,并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标准范围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是指从事通信信息网络建设总体方案策划、设计、设备配置与选型、软件开发、工程实施、工程后期的运行保障等活动的实施过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范围包括:通信业务网络、电信支撑网络、电信基础网络。
3、有关负责人资历: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从事通信建设或者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8年以上从事通信建设或者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同时取得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
4、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新申请资质的企业为临时等级,临时等级分为临时甲级、临时乙级和临时丙级。业务范围(具体承担工程业务范围在将在证书副本中明确指出)甲级(临时甲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经批准设置专业的各种规模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
5、日前,通号工程局资质能力再添新翼,企业顺利通过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审核,获得了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资质。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是指从事通信信息网络建设总体方案策划、设计、设备配置与选型、软件开发、工程实施、工程后期的运行保障等活动的实施。
6、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是指从事通信信息网络建设总体方案策划,设计,设备配置与选型,软件开发,工程实施,工程后期的运行保障等活动的实施。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甲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各种规模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1、具备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一级或二级资质是必要条件。同时,要求有网络安全集成的成功案例作为实际能力的证明。
2、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包括从事咨询设计、软件开发、集成实施、软件测试、技术支持、运营服务、质量保证等岗位的人员。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商务等与集成项目不直接相关的人员不包括在内。
3、企业近三年完成的不少于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及不少于1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中有第三方验收测试报告(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测试机构出具),或有监理企业(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签署的验收报告的项目不少于5个。
4、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0人。 经过登记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15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 已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5、以下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的申报条件概述: 综合条件:企业需有清晰的发展历程,从事系统集成至少三年,且需持有三级资质一年以上。主营业务为系统集成,集成收入占企业总收入主导。企业需产权清晰,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收入过5000万元,经过权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一级资质: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5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电子信息类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高级职称。